用戶【李承謙】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8. 投信依規定得將基金投資哪些區域範圍之海外投資業務複委任第三人? (A)東亞以外地區 (B)亞洲以外地區 (C)亞洲及大洋洲以外地區 (D)所有海外地區

【評論內容】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資產,得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將基金投資於亞洲及大洋洲以外之海外投資業務複委任第三人(以下稱受託管理機構)處理。

但基金投資於亞洲及大洋洲以外之金額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七十者,得將海外投資業務全部複委任,不受前揭複委任海外投資地區之限制。

【評論主題】17. 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單獨管理運用或集合管理運用之信託財產涉及運用於證券交易法第 6 條之有價證券之金額未達新臺幣多少時,得不受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四章(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

【評論內容】

信託業辦理信託業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後段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且將信託財產運用於證券交易法第六條之有價證券,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向本會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除信託法及信託業法另有規定外,其運用之規範應依第四章規定辦理。

前項所稱一定條件,指信託業單獨管理運用或集合管理運用之信託財產涉及運用於證券交易法第六條之有價證券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

【評論主題】9. 有關投顧事業申請設立分支機構,下列何者正確?(A)應先檢附公司章程、營業計畫書申請許可(B)於申請核發營業執照時須檢附內部控制制度、營業場所之權狀影本(C)取得許可後三個月內申請核發營業執照(D

【評論內容】經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本會申請許可:一、公司章程。二、營業計畫書:載明業務經營之原則、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場地設備概況及未來一年財務狀況預估。三、發起人會議紀錄。四、發起人名冊:載明姓名或名稱、身分證(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或護照)號碼或公司統一編號、住址、公司所在地、出資額及認股比率。自然人發起人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法人發起人應檢附公司章程、公司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繼續經營之證明文件、代表人出任之指派書及被指派人同意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董事名冊、監察人名冊、持股百分之三以上主要股東名冊及關係企業名冊。五、發起人無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六、發起人之代表人或指定代表人行使職務者,無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七、會計制度。八、申請書及附件所載事項無虛偽、隱匿之聲明書。

【評論主題】24. 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之規定,下列何種業務人員不得辦理登錄範圍以外之業務,或由其他業務人員兼任?(A)基金經理人 (B)內部稽核(C)主辦會計 (D)投資研究人員

【評論內容】

第 8 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內部稽核及風險管理人員,不得辦理登錄範圍以外之業務。但他業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之內部稽核及風險管理人員,得由他業登錄之內部稽核及風險管理人員兼任相同性質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