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8 某甲育有兒子乙及女兒丙,乙丙均已結婚各自成家,甲過世後,乙欲獨占甲的遺產,乃主張「臺灣社會一直存在出嫁的女兒不得繼承父母遺產之習慣」,丙是已出嫁的女兒應不得繼承甲的遺產,若乙的主張要成 立,下列
【評論內容】
習慣法主觀要件:法之確信客觀要件:反覆實踐限制條件:1.民法第1條「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2.民法第2條「民事所適用之習慣,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
(A) 乙必須要證明臺灣社會至今確實仍有出嫁女兒不得回家繼承的行為,且反覆為之→習慣法之客觀要件:反覆實踐(B) 乙必須要證明臺灣人都遵循「出嫁女兒不得回家繼承」,是大家共守之規則→習慣法之主觀要件:法之確信
(C) 「出嫁女兒不得回家繼承」須不背於善良風俗或公共秩序→習慣法之限制要件:不違背公序良俗(D) 得到司法院承認後,「出嫁女兒不得回家繼承之習慣」就具有法的效力
【評論主題】5 關於地方自治團體之新設、廢止及調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直轄市對其區之新設,依自治條例規定行之 (B)縣(市)改制,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行之 (C)村之編組及調整辦法,由縣(市)訂定之 (D)鎮改
【評論內容】(A) 直轄市對其區之新設,依自治條例規定行之 →法律(地方制度法§7I參照)
【評論主題】8 關於行政命令作為行政法之法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有效下達之行政規則,具有拘束下級機關之效力 (B)法規命令不得作為行政法之法源 (C)應適用法律保留原則之事項,行政規則亦得成為行政法之法源
【評論內容】(A) 有效下達之行政規則,具有拘束下級機關之效力 →行程法§159
【評論主題】9 有關地方自治法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鄉(鎮、市)規約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 (B)有關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自治條例定之 (C)自
【評論內容】(A)鄉(鎮、市)不得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地方制度法第26條: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C)地方制度法第25條: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評論主題】33 關於怠金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怠金與罰鍰之併科,不違反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 (B)基於人權保障,現行法禁止對人民連續處以怠金 (C)怠金逾期繳納者,應向普通法院取得執行名義 (D)連續處以怠
【評論內容】(A)怠金與罰鍰之併科,不違反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怠金,屬於「執行罰」,罰鍰,屬於「行政罰」。兩者性質不同,得併罰。(B)基於人權保障,現行法禁止對人民連續處以怠金→行政執行法§31第1項:經依前條規定處以怠金,仍不履行其義務者,執行機關得連續處以怠金。(C)怠金逾期繳納者,應向普通法院取得執行名義→行政執行法第34條:代履行費用或怠金,逾期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處依第二章之規定執行之。 行政執行法第11條: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D)連續處以怠金者,行政執行法並無特殊程序上要求→行政執行法§31第2項:依前項規定,連續處以怠金前,仍應依第二十七條之規定以書面限期履行。但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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