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q0981029575】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評論內容】

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評論內容】

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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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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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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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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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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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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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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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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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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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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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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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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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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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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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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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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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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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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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評論內容】

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36.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僱用勞工時應施行下列何種檢查?(A)體格檢查(B)定期健康檢查(C)特殊健康檢查(D)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健康檢查

【評論內容】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第2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7條之規定略以,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其目的係為識別勞工工作適性,考量其是否有不適合作業之疾病所實施之檢查,體格檢查發現應僱勞工不適於從事某種工作時,不得僱用其從事該項工作,以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

【評論主題】28.依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事業更新地下儲槽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更新設置計畫書或更新完工報告書之處理期間為:(A)十日 (B)十四日 (C)十五日

【評論內容】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設置計畫書或完工報告書之處理期間為十四日;受理更新設置計畫書或更新完工報告書之處理期間為十日。

【評論主題】22.依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規定,有關加油站基本設施設備設置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地下儲油槽應固定於 25 公分以上厚度之鋼筋混凝土之堅固基礎上(B)地下儲油槽應以厚度 25 公分以上之鋼筋混凝土

【評論內容】

(A)地下儲油槽應固定於 30 公分以上厚度之鋼筋混凝土之堅固基礎上

(D)地下儲油槽之排氣管管口與高壓電線應有 5 公尺以上之水平距離

【評論主題】45.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職業災害,在下列何項情況時,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A)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二人時 (B)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二人,且需住院治療時(C)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五人時 (D

【評論內容】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評論內容】

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評論主題】13.依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規定,申請於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設置加油站者,其申請基地符合規定外,可供使用之整塊土地總面積不得大於 1500 平方公尺,為避免造成土地畸零,得為多少百分比以內之增加?(A

【評論內容】使用前條規定以外非都市土地類別之使用地申請設置加油站者,其申請基地除應符合前條規定外,可供使用之整塊土地總面積不得大於一千五百平方公尺為避免造成土地畸零得為百分之十以內之增加

【評論主題】1.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對於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 12 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多少日之安全存量?(A) 15 日 (B) 25 日 (C) 45 日 (D) 60 日

【評論內容】

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評論主題】2.依石油管理法規定,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一定天數之安全存量。請問:上述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在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多少?(A)不得低於一萬公秉 (B)不得

【評論內容】

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

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