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宗翰】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甲於公開場所毆打乙,致乙受輕傷,因甲拒不和解,乙於案發 1 個月後,向法院提起傷害罪自訴,一審法院判甲有罪,宣告有期徒刑 2 月,乙認為已足夠,但乙妻丙認為量刑太輕,遂以自己名義具狀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345條[上訴權人-獨立上訴]:

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為被告之利益獨立上訴。

*查本題,在於身分甲(被告)、乙(原告)、丙(原告之配偶),而法律規定只有"被告"之配偶才有合法獨立上訴權,而丙是"原告"之配偶,當然不具合法上訴權人身分。

【評論主題】甲於公開場所毆打乙,致乙受輕傷,因甲拒不和解,乙於案發 1 個月後,向法院提起傷害罪自訴,一審法院判甲有罪,宣告有期徒刑 2 月,乙認為已足夠,但乙妻丙認為量刑太輕,遂以自己名義具狀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345條[上訴權人-獨立上訴]:

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為被告之利益獨立上訴。

*查本題,在於身分甲(被告)、乙(原告)、丙(原告之配偶),而法律規定只有"被告"之配偶才有合法獨立上訴權,而丙是"原告"之配偶,當然不具合法上訴權人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