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邱悅筑】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2 某縣政府為拓寬市區道路,依法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將部分住宅區改列為道路用地,報經內政部核定後,縣政府乃據以公告變更後之都市計畫,並將著手進行後續徵收事宜。甲所有住宅之部分基地屬於變更後道 路用地,

【評論內容】

(A)甲於其土地被徵收時就徵收處分提起行政爭訟,一併爭執變更後都市計畫之合法性

J742 都市計畫之特殊性:若在土地被徵收時(取得個別處分),才能救濟,無法及時有效保障財產權及訴訟權。

而憲法財產權的保障原則應以存續保障為優先,其次才是價值保障。

對於都市計畫,人民若僅得事後救濟,「存續狀態」往往已遭變更,甚至難已回復原狀,財產權之保障即難謂充分,該事後救濟之訴訟制度亦難謂有效、完整。

應許就該變更後之都市計畫提起行政訴訟以資救濟。

【評論主題】17 有關公物特徵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均屬融通物 (B)均不適用民法取得時效之規定 (C)一律不得查封或拍賣 (D)一律不得為公用徵收

【評論內容】

(A)均屬融通物→有例外

原則不得為交易標的,但在例外情形,如私人仍保有其公物之所有權,例如騎樓,於不妨害公物為合於目的之使用條件下,其所有權之轉讓,法律並未禁止。(B)均不適用民法取得時效之規定

公物不得占有,公物若允許他人因時效而取得所有權,自與公物之目的相違,故不能所謂公然和平繼續占有之狀態。(D)一律不得為公用徵收→有例外

公用財產如須徵用,經由財產主管機關依規定程序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