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某縣政府為拓寬市區道路,依法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將部分住宅區改列為道路用地,報經內政部核定後,縣政府乃據以公告變更後之都市計畫,並將著手進行後續徵收事宜。甲所有住宅之部分基地屬於變更後道 路用地,對於日後將喪失部分土地所有權甚為不滿,應如何進行救濟,最符合保障其權利之目的?
(A)甲於其土地被徵收時,就徵收處分提起行政爭訟,一併爭執變更後都市計畫之合法性
(B)甲循序向司法院聲請解釋,進行違憲審查
(C)甲就該變更後之都市計畫提起行政爭訟
(D)甲於徵收補償金額不足填補損失時,請求國家賠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都市計畫擬定計畫機關依規定所為定期通盤檢...

邱悅筑】評論

(A)甲於其土地被徵收時,就徵收處分提起行政爭訟,一併爭執變更後都市計畫之合法性J742 都市計畫之特殊性:若在土地被徵收時(取得個別處分),才能救濟,無法及時有效保障財產權及訴訟權。而憲法財產權的保障原則應以存續保障為優先,其次才是價值保障。對於都市計畫,人民若僅得事後救濟,「存續狀態」往往已遭變更,甚至難已回復原狀,財產權之保障即難謂充分,該事後救濟之訴訟制度亦難謂有效、完整。應許就該變更後之都市計畫提起行政訴訟以資救濟。

nemo(110雙榜,不鎖】評論

A當你得知都市計畫形成時,就應該馬上提起,等到人家開始要徵收了才打訴訟,太晚了

我要考上四書】評論

都市計畫具對世效力 因此不得與非本章程序以外之其他訴訟合併提起 以免混淆適用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