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行政執行法有關怠金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屬制裁義務人之性質
(B)其最高金額不得逾新臺幣 30 萬元
(C)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而不履行時,始得處以怠金
(D)得連續處以怠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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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A)屬制裁義務人之性質→怠金,其性質...

nemo(110雙榜,不鎖】評論

制裁是處罰你過去違法怠金是強迫你將來履行

yuki】評論

(A)行政執行第30條:依法令或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不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B)行政執行第30條:依情節輕重處新台幣五千元以上至三十萬元以下怠金(C) 行政執行第27、30條(D)行政執行法31條:得連續處以怠金

最佳姐】評論

(A)怠金,為執行罰,本質上並非處罰,其目的在於促使義務人未來履行其義務,而非追究其過去違反義務行為之責任。法務部108年9月17日法律字第10803513930 號函、法務部97年11月10日法律字第 0970033949 號函法務部108年9月17日法律字第10803513930 號函怠金,其性質上並非處罰,屬於間接強制方法之一,係以督促行為人履行行政法上義務為目的;換言之,乃係對違反行政法上不行為義務或行為義務者處以一定數額之金錢,使其心理上發生強制作用,間接督促其自動履行之強制執行手段,其目的在於促使義務人未來履行其義務,而非追究其過去違反義務行為之責任。法務部97年11月10日法律字第0970033949 號函(罰鍰係秩序罰,怠金為執行罰)按「罰鍰」係針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