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5關於徵收補償之憲法內涵,依照司法院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徵收處分作成後,如未於法定期限內發給補償,該處分失效(B)補償與損失必須一致,故應採完全補償原則(C)基於財產權之價值保障,補償方式

【評論內容】

(D)釋字579理由書節錄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定有明文。國家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得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對徵收財產之權利人而言,係為公共利益所受之特別犧牲,國家應給予合理之補償,且補償與損失必須相當。國家依法徵收土地時,對該土地之所有權人及該土地之其他財產權人均應予以合理補償,惟其補償方式,立法機關有一定之自由形成空間。

【評論主題】5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之規定,公務人員從事下列何種活動會違反行政中立的要求?(A)捐款給特定的政黨 (B)加入政黨成為黨員 (C)兼任地方黨部主委 (D)假日參加政黨遊行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11 月 26 日(A)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銓敘部編印) 來源: http://hr.ntnu.edu.tw/law/10803211.pdfQ24公務人員可以捐款給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抑或替其募款嗎?答:可以。但公務人員不可以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為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要求、期約或收受金錢、物品或其他利益之捐助;亦不得阻止或妨礙他人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依法募款之活動。(編註:中立法第10條)(B)(C)第 5 條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D)(編註:下班可以)第 7 條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

【評論主題】38 關於公務員犯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警察刑求被告,成立刑法第 124 條枉法裁判罪(B)警察違法逮捕無罪之人,成立刑法第 125 條濫權追訴處罰罪(C)法官明知不應羈押而仍濫用職權違法羈押者

【評論內容】第 124 條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編註:本條行為主體限於法官(審判職務))第 125 條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編註:本條行為主體限於檢察官(追訴)及法官(處罰))第 126 條有管收、解送或拘禁人犯職務之公務員,對於人犯施以凌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

【評論主題】25關於徵收補償之憲法內涵,依照司法院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徵收處分作成後,如未於法定期限內發給補償,該處分失效(B)補償與損失必須一致,故應採完全補償原則(C)基於財產權之價值保障,補償方式

【評論內容】

(D)釋字579理由書節錄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定有明文。國家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得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對徵收財產之權利人而言,係為公共利益所受之特別犧牲,國家應給予合理之補償,且補償與損失必須相當。國家依法徵收土地時,對該土地之所有權人及該土地之其他財產權人均應予以合理補償,惟其補償方式,立法機關有一定之自由形成空間。

【評論主題】8 有關行政裁量之意涵,下列何者錯誤?(A)行政人員在法律授權下或無法律明確規範時所進行之選擇 (B)為求公平,對於不同個案採取一樣的裁量措施 (C)考量整體公共利益進行判斷 (D)行使行政裁量權時得

【評論內容】個人認為B要講的應該是以一定的標準去衡量而非恣意,例如裁量基準,來決定採取何行動,不是指一律用一樣的行動處理。老師的語表能力有點問題,不然就是他故意要弄考生。

【評論主題】25關於徵收補償之憲法內涵,依照司法院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徵收處分作成後,如未於法定期限內發給補償,該處分失效(B)補償與損失必須一致,故應採完全補償原則(C)基於財產權之價值保障,補償方式

【評論內容】

(D)釋字579理由書節錄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定有明文。國家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得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對徵收財產之權利人而言,係為公共利益所受之特別犧牲,國家應給予合理之補償,且補償與損失必須相當。國家依法徵收土地時,對該土地之所有權人及該土地之其他財產權人均應予以合理補償,惟其補償方式,立法機關有一定之自由形成空間。

【評論主題】25關於徵收補償之憲法內涵,依照司法院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徵收處分作成後,如未於法定期限內發給補償,該處分失效(B)補償與損失必須一致,故應採完全補償原則(C)基於財產權之價值保障,補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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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釋字579理由書節錄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定有明文。國家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得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對徵收財產之權利人而言,係為公共利益所受之特別犧牲,國家應給予合理之補償,且補償與損失必須相當。國家依法徵收土地時,對該土地之所有權人及該土地之其他財產權人均應予以合理補償,惟其補償方式,立法機關有一定之自由形成空間。

【評論主題】5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之規定,公務人員從事下列何種活動會違反行政中立的要求?(A)捐款給特定的政黨 (B)加入政黨成為黨員 (C)兼任地方黨部主委 (D)假日參加政黨遊行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11 月 26 日(A)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銓敘部編印) 來源: http://hr.ntnu.edu.tw/law/10803211.pdfQ24公務人員可以捐款給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抑或替其募款嗎?答:可以。但公務人員不可以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為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要求、期約或收受金錢、物品或其他利益之捐助;亦不得阻止或妨礙他人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依法募款之活動。(編註:中立法第10條)(B)(C)第 5 條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D)(編註:下班可以)第 7 條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

【評論主題】38 關於公務員犯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警察刑求被告,成立刑法第 124 條枉法裁判罪(B)警察違法逮捕無罪之人,成立刑法第 125 條濫權追訴處罰罪(C)法官明知不應羈押而仍濫用職權違法羈押者

【評論內容】第 124 條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編註:本條行為主體限於法官(審判職務))第 125 條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編註:本條行為主體限於檢察官(追訴)及法官(處罰))第 126 條有管收、解送或拘禁人犯職務之公務員,對於人犯施以凌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

【評論主題】25關於徵收補償之憲法內涵,依照司法院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徵收處分作成後,如未於法定期限內發給補償,該處分失效(B)補償與損失必須一致,故應採完全補償原則(C)基於財產權之價值保障,補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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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釋字579理由書節錄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定有明文。國家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得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對徵收財產之權利人而言,係為公共利益所受之特別犧牲,國家應給予合理之補償,且補償與損失必須相當。國家依法徵收土地時,對該土地之所有權人及該土地之其他財產權人均應予以合理補償,惟其補償方式,立法機關有一定之自由形成空間。

【評論主題】8 有關行政裁量之意涵,下列何者錯誤?(A)行政人員在法律授權下或無法律明確規範時所進行之選擇 (B)為求公平,對於不同個案採取一樣的裁量措施 (C)考量整體公共利益進行判斷 (D)行使行政裁量權時得

【評論內容】個人認為B要講的應該是以一定的標準去衡量而非恣意,例如裁量基準,來決定採取何行動,不是指一律用一樣的行動處理。老師的語表能力有點問題,不然就是他故意要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