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凱莉游】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1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精神是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關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緊急生活扶助: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倍核發,每人每

【評論內容】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11條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家庭暴力受害】規定,而無力負擔訴訟費用者,得申請法律訴訟補助。其標準最高金額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申請法律訴訟補助,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律師費用收據正本及訴訟或判決書影本各一份,向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補充:第四條 第一項本條例所稱特殊境遇家庭,指申請人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六十五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二、因配偶惡意遺棄或...

【評論主題】17 以房養老為一種社會福利措施,該項措施主要在解決下列何種問題?(A)休閒問題 (B)經濟問題 (C)照顧問題 (D)資產管理問題

【評論內容】

「以房養老」是指屋主把房子抵押給銀行(逆向抵押貸款),並由銀行分期每月提供一定金額,作為屋主的生活費。

房子雖已抵押給銀行,但屋主還是能繼續居住。當屋主離世後,親屬可以選擇償還貸款或由銀行將房屋拍賣,從銷售金額扣除應繳貸款後,剩下的費用還可以分配給家屬。

【評論主題】13 社會團體工作的目的不在於滿足社會工作者個人意圖,而是協助成員與團體的改變。這是屬於下列那一個原則?(A)面對問題原則 (B)有效干預原則 (C)彈性計劃原則 (D)人性化原則

【評論內容】有效干預原則:團體工作人員的干預行為是為了協助成員與團體而發生,並非滿足工作員個人意圖,所以工作員於團體中任何的介入都要有根據、有意義,例如:工作員的角色變換、進出都要依團體及成員的需要而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