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8.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建築物之一部分得供作室內儲存場所使用者,該室內儲存場所之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多少平方公尺?(A) 50 (B) 75
【評論內容】第 23 條儲存六類物品之數量在管制量二十倍以下者,建築物之一部分得供作室內儲存場所使用,其位置、構造及設備除應符合第二十一條第十款至第十五款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設於牆壁、柱及地板均為防火構造建築物之第一層或第二層。二、供作室內儲存場所使用之部分,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地板應高於地面,且樓層高度不得超過六公尺。(二)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七十五平方公尺。(三)牆壁、樑、柱、地板及上層之地板應為防火構造,且應以厚度七公分以上鋼筋混凝土或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地板或牆壁與其他場所區劃,外牆有延燒之虞者,除出入口外,不得設置開口。(四)出入口應設置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常時關閉式防火門。(五)不得設置窗戶。(六)通風及排出設備,應設置防火閘門。但管路以不燃材料建造,或內部設置撒水頭防護,或設置達同等以上防護性能之措施者,不在此限。(七)同一樓層不得相臨設置。於供作六類物品製造場所或一般處理場所使用之建築物,一部分供作前項場所使用時,其位置、構造及設備除應符合前項本文及其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目、第二目及第五目至第七目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牆壁、樑、柱、地板及上層之地板應為防火構造,且具有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外牆有延燒之虞者,除出入口外,不得設置開口。二、出入口應設置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常時關閉式防火門。
【評論主題】38.依據「六類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標示板規格及設置要點」規定,有關第二種標示板規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內容標示板之字體大小:3 公分以上乘以 3 公分以上(B)內容標示板之顏色:藍底
【評論內容】
五、第二種標示板規格如下:(一)內容標示板: 1.內容: (1)公共危險物品之種類。 (2)公共危險物品之名稱。 (3)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之最大數量及換算為管制之倍數。 (4)保安監督人之姓名及職稱。 2.顏色:白底黑字。(B) 3.尺寸:短邊零點三公尺以上;長邊零點六公尺以上。 4.字體大小:三公分以上乘以三公分以上。(A) 5.材質:應為具耐氣候及耐久性,所書寫之文字清晰易見且不易磨滅之壓克力板或具同等性能以上之材質。 6.位置:應設置於該場所之出入口附近,且由外部可明顯易見之處
(二)應注意事項標示板:【評論主題】26.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有關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容器保管室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採用不燃材料構造之地面一層建築物(B)屋簷應距離地面 2
【評論內容】第 73 條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儲放液化石油氣,總儲氣量不得超過一二八公斤,超過部分得設容器保管室儲放之。但總儲氣量以一千公斤為限。前項容器保管室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第七十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第六款、第十款及第十三款規定。二、為販賣場所專用。三、位於販賣場所同一建築基地之地面一層建築物。四、屋頂應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並距離地面二點五公尺以上;如有屋簷者,亦同。五、四周應有牆壁,且牆壁、地板應為防火構造。六、外牆與第一類保護物及第二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在八公尺以上。但其外牆牆壁以厚度十五公分以上鋼筋混凝土造或具有同等以上強度構築防爆牆者,其安全距離得縮減為一公尺。七、出入口應設置三十分鐘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液化石油氣備用量,供營業使用者,不得超過八十公斤;供家庭使用者,不得超過四十公斤。
【評論主題】13. 下列何者不是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之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之場所」之應實施防火管理供公眾使用之場所?(A) 收容人數在 30 人以上(含員工)之托嬰中心(B) 收容人數在 10 人以上之視障按摩場
【評論內容】(B) 收容人數在30人以上之視障按摩場所
【評論主題】3. 消防機關受理「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之事先通報,依下列規定辦理:管理權人於訓練 X 日前,填具「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提報表」向消防機關提出,消防機關得適時派員前往指導,並應提醒管理權人配合
【評論內容】
消防機關辦理防火管理業務注意事項
消防機關受理「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之事先通報,依下列規定辦理:1.管理權人於訓練十日前(如為郵寄方式,應以郵戳為憑),填具「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提報表,向消防機關提出,消防機關得適時派員前往指導,並應提醒管理權人配合於訓練結束翌日起十四日內將相關成果表件提報消防機關備查。2.消防機關受理後,應檢視提報表所列訓練內容,以高層複合用途建築物、大型空間、老人及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機構、觀光旅館及旅館等場所為重點,依訓練狀況支援人車,並視轄區場所特性派員前往查核。3.消防機關得依「自衛消防編組應變能力驗證要點」規定,指導應實施防火管理之場所辦理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評論主題】1. 依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管理權人應指派防火管理人,規劃安全防護措施計畫。(B) 申請明火表演,應於表演活動開始三十日前,檢具文件報請轄區主管機關審查,經取得許可書後,
【評論內容】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第12 條1.明火表演不得以產生明火之器具或物件,對群眾拋丟、投擲,亦不得有飛散、掉落等可能產生危害之情形。2.表演人員應依許可內容表演,不得邀請觀眾共同演出。3.表演與觀眾之距離,應維持五公尺以上,產生之火焰高度不得超過表演區域淨高度之二分之一。4.前項所稱表演區域淨高度,指表演地面至天花板或其下吊掛物件最下端之高度。吊掛物件有二個以上者,以表演地面至吊掛物件最低者之最下端為準。
【評論主題】16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中華民國領土變更案,依下列何種程序為之?(A)立法院提出,經公告半年,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 3 個月內投票複決(B)行政院向立法院提案,立法院應即解散國會重新選舉,由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評論主題】39.根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使用場所,串接使用量在超過 300 公斤至 600 公斤以下者,應符合下列哪些規定?(A)設置標
【評論內容】第 73-1 條容器串接使用場所串接使用量不得超過一千公斤;其供應設備之安全設施及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串接使用量在八十公斤以上至一百二十公斤以下者:(一)容器應設置於屋外。但設置於屋外確有困難,且設置防止氣體滯留之有效通風裝置者,不在此限。(二)有嚴禁煙火標示。(三)場所之溫度應經常保持攝氏四十度以下,並有防止日光直射措施。(四)容器應直立放置且有防止傾倒之固定措施。(五)燃氣導管應由領有氣體燃料導管配管技術士證照之人員,依國家標準或相關法規規定進行安裝並完成竣工檢查。(六)燃氣用軟管長度不得超過一點八公尺,且最小彎曲半徑為一百十毫米以上,不得扭曲及纏繞;超過一點八公尺,應設置串接容器之燃氣導管。燃氣用軟管及燃氣導管應符合國家標準,銜接處應有防止脫落裝置。(七)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二、串接使用量在超過一百二十公斤至三百公斤以下者,除應符合前款規定外,容器並應與用火設備保持二公尺以上距離。三、串接使用量在超過三百公斤至一千公斤以下者,除應符合前二款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設置自動緊急遮斷裝置。(二)容器放置於屋外者,應設有柵欄、容器櫃或圍牆等措施,其上方應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並距離地面二點五公尺以上。(三)應設置標示板標示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之經營者應於第一項第一款第五目竣工檢查完成後十五日內,將竣工檢查資料報請當地消防機關備查。第一項場所以無開口且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區劃分隔者,串接使用量得分別計算。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之經營者發現供氣之容器串接使用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供氣:一、容器置於地下室。二、無嚴禁煙火標示。三、使用或備用之容器未直立放置或未有防止傾倒之固定措施。四、未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五、違反第七十三條之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