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評論
消防機關辦理防火管理業務注意事項消防機關受理「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之事先通報,依下列規定辦理:1.管理權人於訓練十日前(如為郵寄方式,應以郵戳為憑),填具「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提報表,向消防機關提出,消防機關得適時派員前往指導,並應提醒管理權人配合於訓練結束翌日起十四日內將相關成果表件提報消防機關備查。2.消防機關受理後,應檢視提報表所列訓練內容,以高層複合用途建築物、大型空間、老人及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機構、觀光旅館及旅館等場所為重點,依訓練狀況支援人車,並視轄區場所特性派員前往查核。3.消防機關得依「自衛消防編組應變能力驗證要點」規定,指導應實施防火管理之場所辦理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