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評論
三、防火管理人之職責防火管理人負責本場所消防防護計畫之製作及實行,並推行下列防火管理業務:(一)消防防護計畫之製定、檢討及變更。(二)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三)防火避難設施、用火用電設備器具之檢查實施及監督。(四)電氣配線、電氣機器、機械設備之管理及安全確認。(五)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維護之實施及監督,以及法定檢修之會同檢查。(六)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之製作及安全措施之建立。(七)火源使用或處理有關之指導及監督。(八)對內部員工防災教育之實施。(九)防火管理業務相關人員之指導及監督。(十)對管理權人提出建議及請求指示。(十一)防止物品阻礙通路、樓梯、揭示避難路線圖等避難設施之管理。(十二)推動防止縱火之預防措施。(十三)各項防火管理相關書面資料之保管與整理。(十四)管理權有分屬時,將上揭各項事宜向共同防火管理人報告。(十五)其他防火管理上必要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