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 關於遷出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遷出原鄉(鎮、市、區)6 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B)全戶遷徙時,矯正機關收容人或出境未滿 2 年者,無須隨同為遷徙登記 (C)出境 2 年以上,應為遷出登

【評論內容】

戶籍法第16條(A) 遷出原鄉(鎮、市、區)6 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3個月以上(B) 全戶遷徙時,矯正機關收容人或出境未滿 2 年者,無須隨同為遷徙登記-應為隨同登記(C) 出境 2 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不適用(D) 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 不列入出境 2 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

【評論主題】2 關於遷出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遷出原鄉(鎮、市、區)6 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B)全戶遷徙時,矯正機關收容人或出境未滿 2 年者,無須隨同為遷徙登記 (C)出境 2 年以上,應為遷出登

【評論內容】

戶籍法第16條(A) 遷出原鄉(鎮、市、區)6 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3個月以上(B) 全戶遷徙時,矯正機關收容人或出境未滿 2 年者,無須隨同為遷徙登記-應為隨同登記(C) 出境 2 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不適用(D) 我國國民出境後,未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者,其入境之期間, 不列入出境 2 年應為遷出登記期間之計算

【評論主題】39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事件復審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均應提起復審(B)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得提起復審

【評論內容】

公務員保障法

第 四 章 申訴及再申訴程序

第 77 條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