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0 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應辦理下列何者?(A)廢止徵收 (B)撤銷徵收 (C)徵收失效 (D)土地徵用
【評論內容】
土地徵收條例 第49條
1️⃣已公告徵收之土地,需用土地人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由其上級事業主管機關列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撤銷徵收:一、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二、公告徵收時,都市計畫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但以聯合開發方式開發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不願參與聯合開發者,不在此限。2️⃣已公告徵收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徵收:一、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二、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興辦之事業改變、興辦事業計畫經註銷、開發方式改變或取得方式改變。三、已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尚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之土地,因情事變更,致原徵收土地之全部或一部已無徵收之必要。3️⃣依前二項辦理撤銷或廢止徵收之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其已一併徵收之殘餘部分,應同時辦理撤銷或廢止。但該殘餘部分已移轉或另有他用者,不在此限。4️⃣前三項規定,於本條例施行前公告徵收之土地,適用之。【評論主題】42 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下列何者?(A)土地所有權人 (B)共有人 (C)管理機關或管理人 (D)共有人所推舉之代表人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 第3條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如左:一、土地所有權人。二、設有典權土地,為典權人。三、承領土地,為承領人。四、承墾土地,為耕作權人。前項第一款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其為分別共有者,地價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田賦以共有人所推舉之代表人為納稅義務人,未推舉代表人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評論主題】36 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發給之補償費,應於公告期滿後幾日內發給之?(A)十五日 (B)二十日 (C)二個月 (D)三個月
【評論內容】土地徵收條例 第20條1.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發給之補償費,應於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發給之。但依第二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發給應補償價額之差額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信託專簿應自塗銷信託登記或信託歸屬登記之日起保存多久時間?(A)二年 (B)五年 (C)十五年 (D)二十年
【評論內容】土地登記規則 第132條土地權利經登記機關辦理信託登記後,應就其信託契約或遺囑複印裝訂成信託專簿,提供閱覽或申請複印,其提供資料內容及申請人資格、閱覽費或複印工本費之收取,準用第二十四條之一及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規定。
【評論主題】10 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關於繼承登記部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需經繼承人全體同意者,始得申請為分別共有之登記 (B)胎兒為繼承人時,應由其母以胎兒名義申請登記,俟其出生辦理戶
【評論內容】土地登記規則 第121條胎兒為繼承人時,應由其母以胎兒名義申請登記,俟其出生辦理戶籍登記後,再行辦理更名登記。
【評論主題】8 關於區分所有建物登記之敘述,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下列選項何者錯誤?(A)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除依規定提出相關文件外,並應於申請書適當欄記明基地權利種類及範圍 (B)共有部分按其設置目的及
【評論內容】土地登記規則 第83條1️⃣區分所有權人...
【評論主題】14 有關國土計畫法對於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土地使用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為維護自然環境狀態,並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 (B)海洋資源地區第二類:為供海域公共通行或公共水域使
【評論內容】國土計畫法 第20條1️⃣各國土功能分區...
【評論主題】13 依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幾年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 (A) 1 年內或 3 年內 (B) 3 年內或 5 年內 (C) 5 年內或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26條1️⃣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對於非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應變更其使用。2️⃣前項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之辦理機關、作業方法及檢討基準等事項之實施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評論主題】9 有關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建物基地經辦理查封登記者,仍得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B)共有建物所有人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如他共有人經通知而不會同申請者,該建物不得辦
【評論內容】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 2 點共有建物所有人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如他共有人經通知而不會同申請者,得代為申請。
【評論主題】15 依國土計畫法第 45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幾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A)4年 (B)5年 (C)6年 (D)
【評論內容】國土計畫法 第45條1️⃣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2️⃣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三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3️⃣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
【評論主題】10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有關登記規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登記規費,係指土地法所規定之登記費、書狀費及審查費 (B)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另增加一宗或數宗土地權利為共同擔保時,就增加部分辦理設定登記
【評論內容】10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有關登記規費,...
【評論主題】6 依據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直轄市法規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得規定處以罰鍰以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者,下列何者屬之? (A)停止營業 (B)限制住居 (C)保護管束 (D)科以罰金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 第75條1️⃣省政府辦理第八條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2️⃣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3️⃣直轄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4️⃣縣(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5️⃣縣(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6️⃣鄉(鎮、市)公所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或縣規章者,由縣政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7️⃣鄉(鎮、市)公所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縣規章、縣自治規則或逾越權限者,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8️⃣第二項、第四項及第六項之自治事項有無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縣規章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在司法院解釋前,不得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評論主題】5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關於機關、獨立機關、機構、單位之用詞定義,下列何者錯誤?(A)機構是指為機關依組織法規將其部分權限及職掌劃出,以達成其設立目的之組織 (B)單位是指基於組織之業務分工
【評論內容】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3條 本法用...
【評論主題】1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 47 條第 2 項規定,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下列何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A)中央地政主管機關 (B)鄉(鎮、市、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47條1️⃣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2️⃣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3️⃣前項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4️⃣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5️⃣第二項申報登錄資訊類別、內容與第三項提供之內容、方式、收費費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6️⃣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查核申報登錄資訊,得向權利人、義務人、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要求查詢、取閱有關文件或提出說明;中央主管機關為查核疑有不實之申報登錄價格資訊,得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查詢、取閱價格資訊有關文件。受查核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7️⃣前項查核,不得逾確保申報登錄資訊正確性目的之必要範圍。8️⃣第二項受理及第六項查核申報登錄資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9️⃣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之申報登錄資訊,於修正施行後,應依第三項規定重新提供查詢。
【評論主題】33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買賣案件於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由誰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權利人 (B)義務人 (C)不動產經紀人 (D)權利人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47條1️⃣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2️⃣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3️⃣前項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
【評論主題】19 依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該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該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79條
【評論主題】33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買賣案件於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由誰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權利人 (B)義務人 (C)不動產經紀人 (D)權利人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47條1️⃣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2️⃣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3️⃣前項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
【評論主題】19 依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該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該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79條
【評論主題】9 有關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建物基地經辦理查封登記者,仍得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B)共有建物所有人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如他共有人經通知而不會同申請者,該建物不得辦
【評論內容】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 2 ...
【評論主題】50 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應辦理下列何者?(A)廢止徵收 (B)撤銷徵收 (C)徵收失效 (D)土地徵用
【評論內容】
土地徵收條例 第49條
1️⃣已公告徵收之土地,需用土地人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由其上級事業主管機關列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撤銷徵收:一、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二、公告徵收時,都市計畫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但以聯合開發方式開發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不願參與聯合開發者,不在此限。2️⃣已公告徵收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徵收:一、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二、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興辦之事業改變、興辦事業計畫經註銷、開發方式改變或取得方式改變。三、已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尚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之土地,因情事變更,致原徵收土地之全部或一部已無徵收之必要。3️⃣依前二項辦理撤銷或廢止徵收之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其已一併徵收之殘餘部分,應同時辦理撤銷或廢止。但該殘餘部分已移轉或另有他用者,不在此限。4️⃣前三項規定,於本條例施行前公告徵收之土地,適用之。【評論主題】42 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下列何者?(A)土地所有權人 (B)共有人 (C)管理機關或管理人 (D)共有人所推舉之代表人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 第3條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如左:一、土地所有權人。二、設有典權土地,為典權人。三、承領土地,為承領人。四、承墾土地,為耕作權人。前項第一款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其為分別共有者,地價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田賦以共有人所推舉之代表人為納稅義務人,未推舉代表人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評論主題】36 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發給之補償費,應於公告期滿後幾日內發給之?(A)十五日 (B)二十日 (C)二個月 (D)三個月
【評論內容】土地徵收條例 第20條1.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發給之補償費,應於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發給之。但依第二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發給應補償價額之差額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信託專簿應自塗銷信託登記或信託歸屬登記之日起保存多久時間?(A)二年 (B)五年 (C)十五年 (D)二十年
【評論內容】土地登記規則 第132條土地權利經登記機關辦理信託登記後,應就其信託契約或遺囑複印裝訂成信託專簿,提供閱覽或申請複印,其提供資料內容及申請人資格、閱覽費或複印工本費之收取,準用第二十四條之一及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規定。
【評論主題】10 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關於繼承登記部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需經繼承人全體同意者,始得申請為分別共有之登記 (B)胎兒為繼承人時,應由其母以胎兒名義申請登記,俟其出生辦理戶
【評論內容】土地登記規則 第121條胎兒為繼承人時,應由其母以胎兒名義申請登記,俟其出生辦理戶籍登記後,再行辦理更名登記。
【評論主題】8 關於區分所有建物登記之敘述,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下列選項何者錯誤?(A)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除依規定提出相關文件外,並應於申請書適當欄記明基地權利種類及範圍 (B)共有部分按其設置目的及
【評論內容】土地登記規則 第83條1️⃣區分所有權人...
【評論主題】14 有關國土計畫法對於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土地使用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為維護自然環境狀態,並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 (B)海洋資源地區第二類:為供海域公共通行或公共水域使
【評論內容】國土計畫法 第20條1️⃣各國土功能分區...
【評論主題】15 依國土計畫法第 45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幾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A)4年 (B)5年 (C)6年 (D)
【評論內容】國土計畫法 第45條1️⃣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2️⃣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三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3️⃣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
【評論主題】13 依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幾年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 (A) 1 年內或 3 年內 (B) 3 年內或 5 年內 (C) 5 年內或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26條1️⃣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對於非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應變更其使用。2️⃣前項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之辦理機關、作業方法及檢討基準等事項之實施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評論主題】10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有關登記規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登記規費,係指土地法所規定之登記費、書狀費及審查費 (B)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另增加一宗或數宗土地權利為共同擔保時,就增加部分辦理設定登記
【評論內容】10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有關登記規費,...
【評論主題】6 依據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直轄市法規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得規定處以罰鍰以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者,下列何者屬之? (A)停止營業 (B)限制住居 (C)保護管束 (D)科以罰金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 第75條1️⃣省政府辦理第八條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2️⃣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3️⃣直轄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4️⃣縣(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5️⃣縣(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6️⃣鄉(鎮、市)公所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或縣規章者,由縣政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7️⃣鄉(鎮、市)公所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縣規章、縣自治規則或逾越權限者,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8️⃣第二項、第四項及第六項之自治事項有無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縣規章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在司法院解釋前,不得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評論主題】5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關於機關、獨立機關、機構、單位之用詞定義,下列何者錯誤?(A)機構是指為機關依組織法規將其部分權限及職掌劃出,以達成其設立目的之組織 (B)單位是指基於組織之業務分工
【評論內容】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3條 本法用...
【評論主題】1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 47 條第 2 項規定,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下列何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A)中央地政主管機關 (B)鄉(鎮、市、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47條1️⃣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2️⃣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3️⃣前項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4️⃣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5️⃣第二項申報登錄資訊類別、內容與第三項提供之內容、方式、收費費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6️⃣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查核申報登錄資訊,得向權利人、義務人、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要求查詢、取閱有關文件或提出說明;中央主管機關為查核疑有不實之申報登錄價格資訊,得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查詢、取閱價格資訊有關文件。受查核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7️⃣前項查核,不得逾確保申報登錄資訊正確性目的之必要範圍。8️⃣第二項受理及第六項查核申報登錄資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9️⃣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之申報登錄資訊,於修正施行後,應依第三項規定重新提供查詢。
【評論主題】33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買賣案件於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由誰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權利人 (B)義務人 (C)不動產經紀人 (D)權利人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47條1️⃣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2️⃣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3️⃣前項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
【評論主題】19 依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該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該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79條
【評論主題】33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買賣案件於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由誰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權利人 (B)義務人 (C)不動產經紀人 (D)權利人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47條1️⃣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2️⃣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3️⃣前項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
【評論主題】19 依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該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該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79條
【評論主題】19 依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該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該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79條
【評論主題】33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買賣案件於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由誰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權利人 (B)義務人 (C)不動產經紀人 (D)權利人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47條1️⃣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2️⃣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3️⃣前項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
【評論主題】33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買賣案件於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由誰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權利人 (B)義務人 (C)不動產經紀人 (D)權利人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47條1️⃣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2️⃣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3️⃣前項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
【評論主題】19 依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該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該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79條
【評論主題】19 依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該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該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79條
【評論主題】33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買賣案件於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由誰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權利人 (B)義務人 (C)不動產經紀人 (D)權利人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47條1️⃣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2️⃣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3️⃣前項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
【評論主題】33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買賣案件於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由誰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權利人 (B)義務人 (C)不動產經紀人 (D)權利人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47條1️⃣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2️⃣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3️⃣前項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
【評論主題】19 依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該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該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79條
【評論主題】33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買賣案件於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由誰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A)權利人 (B)義務人 (C)不動產經紀人 (D)權利人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47條1️⃣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2️⃣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3️⃣前項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提供查詢。
【評論主題】34 依土地法之規定,地價調查,應抽查最近二年內土地①價格或②價格,以為查定標準地價之依據:(A)①公告土地現值,②收益價格 (B)①公告土地現值,②成本價格(C)①市價,②收益價格 (D)①市價,②
【評論內容】土地法 第150條地價調查,應抽查最近二...
【評論主題】19 依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該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該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79條
【評論主題】23 規定地價後,每幾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由下列何者延長之?(A) 3 年;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B) 3 年;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C) 2 年;財政部(D)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14條規定地價後,每二年...
【評論主題】38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關於不動產之事件不能依前述定其土地管轄權時,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其管轄權之決定以下列何者優先?(A)依不動產所有權人之住所地定之 (B)依不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 第12條不能依前條第一項定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