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幾年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
(A) 1 年內或 3 年內
(B) 3 年內或 5 年內
(C) 5 年內或 7 年內
(D) 7 年內或 9 年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tina2000042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26條1️⃣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對於非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應變更其使用。2️⃣前項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之辦理機關、作業方法及檢討基準等事項之實施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用戶】tina2000042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26條1️⃣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對於非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應變更其使用。2️⃣前項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之辦理機關、作業方法及檢討基準等事項之實施辦法,由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