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u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3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任何人不得於網際網路散布或傳送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未採取明確可行之防護措施或未配合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之防護機制,使兒童 及少年得以接取或瀏覽,將被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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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6-1 條任何人不得於網際網路散布或傳送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未採取明確可行之防護措施,或未配合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之防護機制,使兒童及少年得以接取或瀏覽。

【評論主題】40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第 10 條規定,長照機構財團法人所登記之財產總額或該法人及其所設計機構之年度收入總額達新臺幣多少以上者,主管機關應指派社會公正人士擔任 機構法人公益監察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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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第 10 條1.長照機構法人應設董事會,置董事長一人,並以董事長為其代表人。

2.長照機構法人應置監察人,其名額不得逾董事名額三分之一;置監察人三人以上者,應

互推一人為常務監察人。

3.董事、監察人不得擔任長照機構法人及其所設機構之職員。但有第二十五條第四項情形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38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B)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

【評論內容】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7 條1.前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 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二、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2.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三十日前通知之,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

資遣費或退休金。

【評論主題】37 依據精神衛生法第 4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幾年公布一次相關之國家心理衛生報告?(A)2年 (B)3年 (C)4年 (D)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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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衛生法第4 條

1.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一、民眾心理健康促進、精神疾病防治政策及方案之規劃、訂定及宣導事項。 二、全國性病人服務及權益保障政策、法規與方案之規劃、訂定及宣導事項。三、對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執行病人就醫、權益保障之監督及協調事項。 四、對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病人服務之獎助規劃事項。 五、病人醫療服務相關專業人員訓練之規劃事項。六、病人保護業務之規劃事項。七、全國病人資料之統計事項。 八、各類精神照護機構之輔導、監督及評鑑事項。九、其他有關病人服務權益保障之策劃、督導事項。 十、國民心理衛生與精神疾病之調查、研究及統計。2.  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四年公布包含前項各款事項之國家心理衛生報告。

【評論主題】30 下列何者不是社會救助法第 5 條所訂的家庭人口計算範圍?(A)配偶 (B)一至三親等的直系血親 (C)認列綜合所得稅撫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D)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評論內容】

社會救助法第5 條1.第四條第一項及前條所定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一、配偶。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沒有(B) 一至三親等的直系血親

【評論主題】22 依據老人福利法第 13、14 條,有關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及財產安全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老人有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必要,親友得協助其向地方主管機關聲請 (B)地方主管機關得協助其進行撤銷宣

【評論內容】

老人福利法第 13 條1.老人有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必要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協助其向法院聲請。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原因消滅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協助進行撤銷宣告之聲請 。2.有改定監護人或輔助人之必要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協助老人為相關之聲請 。3. 前二項監護或輔助宣告確定前,主管機關為保護老人之身體及財產,得聲請法院為必要 之處分,並提供其他與保障財產安全相關服務。

第 14 條

1.為保護老人之財產安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鼓勵其將財產交付信託。2.金融主管機關應鼓勵信託業者及金融業者辦理財產信託、提供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服務。3. 住宅主管機關應提供住宅租賃相關服務。

【評論主題】1 關於羅爾斯(Rawls)社會正義的論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羅爾斯認為正義即公平 (B)羅爾斯認為社會與經濟利益的分配應基於兩個基本原則,即第一原則與第二原則 (C)羅爾斯正義的第一原則指的是

【評論內容】

Rawls分配兩原則:第一原則自由原則,每個人對於同等基本自由不可剝奪第二原則a.各職位和地位應公平的機會平等條件下開放給所有人-機會平等原則b.社會中最弱勢成員獲得最大好處-差異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