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下列何者不是社會救助法第 5 條所訂的家庭人口計算範圍?
(A)配偶
(B)一至三親等的直系血親
(C)認列綜合所得稅撫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D)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1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un】評論

社會救助法第5 條1.第四條第一項及前條所定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一、配偶。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沒有(B) 一至三親等的直系血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