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4. 關於行政訴訟期日及期間之規定,按行政訴訟法,下列何者正確? (A)上訴及請求繼續審判適用不變期間之規定 (B)準備程序期日,審判長無權決定 (C)書狀送達無在途期間之適用 (D)交通裁決事件中
【評論內容】
(A)上訴及請求繼續審判適用不變...
【評論主題】44. 關於行政訴訟期日及期間之規定,按行政訴訟法,下列何者正確? (A)上訴及請求繼續審判適用不變期間之規定 (B)準備程序期日,審判長無權決定 (C)書狀送達無在途期間之適用 (D)交通裁決事件中
【評論內容】
(A)上訴及請求繼續審判適用不變...
【評論主題】44. 關於行政訴訟期日及期間之規定,按行政訴訟法,下列何者正確? (A)上訴及請求繼續審判適用不變期間之規定 (B)準備程序期日,審判長無權決定 (C)書狀送達無在途期間之適用 (D)交通裁決事件中
【評論內容】
(A)上訴及請求繼續審判適用不變...
【評論主題】37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但依法令規定擔任下列何種工作職務,不受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之限制? (A)中小學教師
【評論內容】
兩岸條例21條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或國防機關(構)之下列人員:一、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二、義務役軍官及士官。三、文職、教職及國軍聘雇人員。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得依法令規定擔任大學教職、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或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不受前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之限制。前項人員,不得擔任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科技研究之職務。【評論主題】18 父母持有外僑居留證且已滿 18 歲之在臺居留外國人,符合下列何種情形者,得申請在臺延期居留? (A)未滿 14 歲入國,每年居住超過 183 日 (B)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
【評論內容】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
第9條第二項
外國人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年齡在十八歲以上,其父或母為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經許可居留之我國國民、經許可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國人,或經許可居留之香港或澳門居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延期居留:一、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十年,每年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B)二、未滿十四歲入國,每年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A)三、在我國出生,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十年,每年居住一百八十三日以上。(C)【評論主題】41 下列何者非屬合法之訴願類型?(A)對於負擔處分之撤銷訴願(B)自治團體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之訴願 (C)確認已失效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願(D)怠為處分之課予義務訴願
【評論內容】訴願法 第1條 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A)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4內政部移民署為收容替代處分時,下列何者並不屬於其處分書應記載之事項?(A)通知移民慈善團體(B)以受處分人理解之語文作成書面通知(C)附記處分理由(D)不服處分提起救濟之方法、期間、受理機關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38-6 條移民署為暫予收容處分、收容替代處分及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時,
【評論主題】32下列何者不屬於依法得對外國人暫予收容處分不服,提起收容異議之人?(A)受收容人之兄弟(B)受收容人之父親(C)受收容人之子女(D)受收容人其本國駐華使領館、辦事處之人員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8-2條 第一項
【評論主題】41 下列何者非屬合法之訴願類型?(A)對於負擔處分之撤銷訴願(B)自治團體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之訴願 (C)確認已失效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願(D)怠為處分之課予義務訴願
【評論內容】訴願法 第1條 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A)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4內政部移民署為收容替代處分時,下列何者並不屬於其處分書應記載之事項?(A)通知移民慈善團體(B)以受處分人理解之語文作成書面通知(C)附記處分理由(D)不服處分提起救濟之方法、期間、受理機關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38-6 條移民署為暫予收容處分、收容替代處分及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時,
【評論主題】32下列何者不屬於依法得對外國人暫予收容處分不服,提起收容異議之人?(A)受收容人之兄弟(B)受收容人之父親(C)受收容人之子女(D)受收容人其本國駐華使領館、辦事處之人員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8-2條 第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