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法官基於保障公民的權利,而宣告特定法律或政府措施無效,此稱之為:
(A)司法積極主義
(B)司法自我限制主義
(C)民主憲政主義
(D)司法獨立主義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3206
統計:A(3313),B(80),C(276),D(405),E(0)

用户評論

Angie Liu】評論

司法獨立主義, 意指司法獨立審判。此提提到"法官基於保障公民的權利", 宣告特定法律或政府措施無效 應該屬於司法積極介入保障人民,所以是所謂的"司法積極主義"。

susan】評論

原本題目:1 法官基於保障公民的權利,而宣告特定法律或政府措施無效,此稱之為:A司法積極主義 B司法自我限制主義 C民主憲政主義 D司法獨立主義修改成為1 法官基於保障公民的權利,而宣告特定法律或政府措施無效,此稱之為:(A)司法積極主義 (B)司法自我限制主義 (C)民主憲政主義 (D)司法獨立主義

Ashley】評論

憲政主義,是一種主張國家權力來自並被一部基本法律約束的政治思想、規定公民權利的學說或理念,也是目前部分民主國家的現狀。[1]這種理念要求政府所有權力的行使都納入憲法的軌道,並受憲法的制約,使政治運作進入法律化理想狀態。憲法強調法律具有凌駕於包括政府在內的一切的法治的必要性。

金榜題名】評論

司法被動主義是民主國家的司法機關行使職權的一般基本原則;司法積極主義則是指司法人員勇於任事,不畏政治爭議,積極行使職權的行事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