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何謂參審制?不具備法官身分之人員,參與審判,是否違憲?試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2703
統計:A(6),B(7),C(167),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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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5條 (公務人員之任等)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