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兒童及少年有那些情形,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下列何者不是該情形之一?
(A)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
(B)未給予兒童及少年接受正當教育
(C)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
(D)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2),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鈺翔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n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直轄市、縣(市)主n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n一、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 (A)n二、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C)n三、兒童及少年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n 當之行為或工作。n四、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