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811212】評論
(A)單純高權行政
【a8702079】評論
一直在錯這題,考試快到了,怎麼辦?
【Nina Lee】評論
依據釋字466號解釋,公保,健保是公法性質,爭議循行政爭訟程序解決
私經濟(國庫)行政,適用私法規定,無行程法,國賠法,行訴等適用,私經濟行政可依民訴,一般侵權,契約責任等之規定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