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玟菁】評論
(一)甲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2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以下簡稱校安即時通)實施通報, 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電話立即通報。 1.人員死亡或有死亡之虞。 2.財產損失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3.亟須本部或其他單位協助及其他可能引發媒體注、社會關切之事件。(二)乙級事件:應於知悉校安事24小時內,透過校安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 1.人員重傷。 2.財產損失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 3.未達甲級事件程度,且無法即時處理之事件。 4.其他公告之乙級事件。(三)丙級事件:應於知悉校安事件72小時內,透過校安即通完成通報...
【彭茉莉】評論
請問淯茵 老師,您是在那裡查到的資料呢?
【蘇暖暖】評論
腸病毒併發重症才是乙級 若是腸病毒單純是丙級喔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28684&KeyWordHL=&StyleType=1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校安通報事件之通報時限: (一)緊急事件:應於知悉後,立即應變及處理,即時以電話、電訊、傳 真或其他科技設備通報上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於二小時內於校 安通報網通報。 (二)法定通報: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甲級、乙級事件至遲 不得逾二十四小時;丙級事件至遲不得逾七十二小時;法有明定 者,依各該法規定通報。 (三)一般校安事件: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至遲不得逾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