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衛斯理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9條(指定管轄)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由直接上級法院以裁定指定該案件之管轄法院: A一、數法院於管轄權有爭議者。 C二、有管轄權之法院經確定裁判為無管轄權,而無他法院管轄該案件者。 D三、因管轄區域境界不明,致不能辨別有管轄權之法院者。 nnnnnnnnnn 案件不能依前項及第五條之規定,定其管轄法院者,由最高法院以裁定指定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