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物權的種類及其內容應依法律規定,此在學說上稱為:
(A)契約自由原則
(B)物權法定主義原則
(C)誠實信用原則
(D)信賴保護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61008
統計:A(156),B(6901),C(48),D(7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為能力 / 權利能力、物權之敘述

用户評論

【用戶】Jia Pei Dong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為保護交易安全及維持社會經濟制度,對於物權種類及內容採法定主義,不許當事人任意創設,如設定動產用益物權等。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請問有沒有白話一點的舉例?

【用戶】香蕉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1、物權的種類法定,當事人不得隨意創設,學說稱為“類型強制”(Typenzwang)5456465456  根據物權法定主義,當事人設定的物權必須符合現行法律的明確規定,即“只允許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的物權秩序確定他們之間的關係”。如果法律無明文規定物權種類時,則不能解釋為法律允許當事人自由設定,只可解釋為法律禁止當事人創設此種物權,例如,設定不移轉占有的動產質權;約定租賃權為用益性質的他物權等,都因缺乏法律依據,違反了物權種類法定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2、物權的內容法定,禁止當事人創設與物權法定內容相悖的物權,學說稱為“類型固定”(Typenfixierung)。  當事人不得逾越法律規定的物權內容的界限,改變法律明文規定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