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樂齡學習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1515
統計:A(104),B(48),C(559),D(87),E(0)

用户評論

【用戶】蘇聖評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之一   被告接受撤銷緩起訴處分書後,得於七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