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 條及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構成交通違規?
(A)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接收電子郵件
(B)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連線網際網路社群
(C)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拍錄圖像、影像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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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faye】評論
依據《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裝置實施及宣導辦法》第三條:本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所稱其他相類功能裝置,指相類行動電話、電腦並具有下列各款之一功能之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