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有關機車道之設置寬度,下列何者錯誤?
(A) 公路行經市區路段,最小機車道寬得採 1.5M
(B) 機車優先道寬度應 1.8M 以上
(C) 機車專用道寬度應 2.0M 以上
(D) 採分隔式機車道,其寬度應 2.5M 以上3/4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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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Hao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29.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有關機車道之設置寬度,下列何者錯誤?

【用戶】JiaLu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公路路線設計規範修正條文第2.11.1節機車道1.機車道係指供機車行駛為主之車道,含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或只提示機車可行駛之空間,其寬度應2.0公尺以上;若採分隔式機車道,其寬度應2.5公尺以上。修訂說明1.本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第 225 次會議決議略以:「…未來施作人行道可配合車道寬縮減…規劃寬裕人行道…」;爰比較本規範與「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施規範」對於各種車道寬之容許最小值之差異,修正條文使公路行經市區路段得採用一致之設計標準,來調整設置寬裕之人行道空間。2.除「2.2 車道寬」部分條文修正,修正本節與「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施規範」關於機車道差異部分,增加條文如下:「公路行經市區路段,最小機車道寬得採 1.5 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