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an艾文(以上岸,助力】評論
在與兒童工作中最大的挑戰之一,便是兒童尚...
【Daniel】評論
根據學生輔導工作倫理守則,★★2. ...
【魏子翔】評論
根據2.2.3g.為有效協助學生,需結合校內外資源,共同合作時。 經評估需揭露學生個人訊息時,仍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範,及最少量、必要性之揭露原則。當學生要求對特定對象保密(如:導師、家長/監護人、學務工作人員等…),或揭露訊息後可能對輔導關係造成潛在傷害時,學生輔導人員經評估後決定揭露學生個人訊息,宜事先與學生充分溝通,事後也能顧及學生感受、反應,給予支持與協助。保密是我們諮商師很重要的工作倫理守則,所以就算牽涉到真的需要講的狀況,也要儘量少透露就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