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裕唐】評論
(A)設有滅火器之樓層或場所,自樓面居室任一點或防護對象任一點至滅火器之步行距離不得超過 20 公尺 (正確)第31條-3(B)電影片映演場所放映室及電氣設備使用之處所,滅火器至防護對象任一點之步行距離應在 15 公尺以下 。(錯誤)第31條-2,電影片映演場所放映室及電氣設備使用之處所,每一百平方公尺(含未滿)另設一滅火器。第31條-3設有滅火器之樓層,自樓面居室任一點至滅火器之步行距離在二十公 尺以下。(C)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中一般滅火困難之場所,設置大型滅火器時距防護對象任一點之步行距離,應在 30 公尺以下 (正確)第197條及第224條第 197 條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之滅火設備分類如下:四、第四種滅火設備:指大型滅火器。第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