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請說明下列名詞之定義:(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題組】 ⑴干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5938
統計:A(2035),B(87),C(126),D(48),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法委員選舉、政黨推薦方式申請登記總統與副總統的有效票總合、釋字第468號

用户評論

Tina Hsu】評論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2條依政黨推薦方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應檢附加蓋內政部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推薦書;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檢附一份政黨推薦書,排列推薦政黨之順序,並分別蓋用圖記。同一政黨,不得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者,其後登記者,不予受理。前項之政黨,於最近任何一次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應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各該政黨推薦候選人之得票數,以推薦政黨數除其推薦候選人得票數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