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下列關於父母子女之敘述,何者錯誤?
(A)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以一次為限
(B)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夫妻之一方,不得提起否認之訴
(C)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
(D)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出處:民法第 1059、1061、1063、1064 條)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3333
統計:A(0),B(5),C(0),D(1),E(0)

用户評論

江政川】評論

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前項推定,如夫妻之一方能證明妻非自夫受胎者,得提起否認之訴。但應於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為之。」

i5i6951ros94】評論

(B)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夫妻之一方,不得提 起否認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