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建造,違反都市計畫法,有關主管機關得依法對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處以罰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B)予以一年之緩衝期限,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C)不依法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停止供水、供電
(D)不遵守規定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54839
統計:A(3),B(22),C(2),D(29),E(0)

用户評論

【用戶】adamyang419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nn有關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 條規定處罰疑義nn內政部96 年10 月4 日台內營字第0960806090 號函nn nn主旨:關於貴國會辦公室函詢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適用疑義乙案。nn說明:nn一、按「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佈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

【用戶】adamyang419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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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nn有關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 條規定處罰疑義nn內政部96 年10 月4 日台內營字第0960806090 號函nn nn主旨:關於貴國會辦公室函詢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適用疑義乙案。nn說明:nn一、按「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佈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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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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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