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daben2001】評論
「混合教學法」是一種以閱讀教材為核心,將讀書、說話、寫字、作文等學習活動,作有目的、有組織地綜合運用於教學過程中的教學法,它原是民國六十四年國小新課程標準所訂定的國語科教學原則,後成為臺灣省極力推行的國語科教學法。混合教學的實施,是以課本為核心教材,故須對教材詳盡且深入的分析,對於適合說的部分,則作為說話的教材,設計說話練習的活動;宜於書寫練習的,則作為寫字的作業活動;適合思考組織寫作的部分,則作為作文的教材;適合深究分析鑑賞的,則作為讀書的教材。為什麼看完以上說明,我覺得答案比較接近D??
【Sunnysky Hi】評論
(五)實施要點 1.教材編選原則(2)教材設計應就發展學生注音符號及文字應用、聆聽、說話、閱讀、作文、寫字等能力作全程規劃。第一、二、三階段教材之單元設計,以閱讀教材為核心,兼顧聆聽、說話、作文、識字與寫字等教材的聯絡教學,以符合混合教學的需要,並應在教材(含教學指引、習作)中,提示聆聽、說 話、作文、識字、寫字聯絡教學及統整教學之活動要點。第四階段,宜 採讀寫結合及聽說結合,雙向發展。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p.41】
【tc】評論
請問這些閱讀政策要到哪裡找尋完整資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