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簽發支票一張,發票日為民國101 年2 月1 日,交付給乙,則乙最遲於下列何日不行使付款請求權,該支票因時效而消滅?
(A)民國102 年1 月31 日
(B)民國102 年2 月1 日
(C)民國104 年1 月31 日
(D)民國104 年2 月1 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2386
統計:A(205),B(103),C(12),D(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票據法、支票付款人的資格、除權判決
用户評論
【笙】評論
因為是自「發票日」起算啊,所以到隔年的1/31就是滿一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