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 Hsin H】評論
『公法』→行政執行『私法』→民事執行
【buzz282513】評論
行政執行第4條
【李佳欣】評論
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但公法上金錢給付逾期不履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分署)執行之
【願得一心人】評論
行政執行法§4(執行機關) 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