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濰琪】評論
行政程序法沒說,但國賠法2有說阿~符合國賠要件~1.公務員2.執行職務3.行使公權力4.違背應注意之義務,過失有責5.人民權利受損6.有因果關係
【余允中】評論
國賠法第二條第二項前段: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擴大解釋成包含事實行為唷,所以當然也就包含行政指導。亦即,行政指導可以請求國家賠償。
【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評論
行政機關有過失的錯誤行政指導導致權利受損---違法行為≠違法處分(D)依訴願法請求賠償 國賠法書面先行協議(賠償義務機關) 訴願法--針對--撤銷處分、課予義務處分、違法處分
【跟它拚了!電腦壞故不登阿】評論
因 行政機關 有過失、錯誤 行政指導,致權利 受損 2-84→ 得 依國家賠償法 請求 賠償(向國家) 並 得 提行政訴訟(給付訴訟) 請求 更正違法指導因 公務員 違法 執行職務,致權利 受損 2-126 (過失責任、代位責任)→ 得 依國家賠償法 請求 賠償(向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