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有關身心障礙學生轉銜的相關規定,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A)學校應將生涯轉銜計畫納入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
(B)安置學校應於學生報到後一個月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
(C)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就讀第一年辦理職能評估
(D)學校應結合勞工主管機關加強其職業教育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9231
統計:A(14),B(474),C(128),D(34),E(0)

用户評論

周曉京】評論

安置學校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

Wen Kai Ting】評論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第 6 條學生進入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國小部、國民中學或特殊教育學校國中部之轉銜,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安置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學校、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安置學校,完成通報。安置學校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