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龜】評論
~精修 (一) - 補充相似考題 : [9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Q.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認為,下列何種事項係屬違憲審查範圍?(A)重大政治問題(B)議會自律(C)法院判決之見解(D)法律有無違反比例原則~解析 :一、「司法院大法官」執掌「抽象」之「法律」與「命令」之「違憲審查權」,惟「違憲審查權」亦有其「界限」。二、(A)重大政治問題、(B)議會自律 → 因為「權力分立原則」而不屬於大法官「審查範圍」;而至於(C)法院判決之見解 → 涉及「事實」之「判斷」者,也並非「大法官」所能過問,所以,惟有剩下選項(D)法律有無違反比例原則 → 才是「大法官」之「審查範圍」喔 !
【Jay Chen】評論
議會自律非審查範圍˙˙˙權力分立
【106 Police 上榜】評論
釋字第 328 號 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