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用戶】Hsiao-Ting Hu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34人以上之公家機關須雇用至少一名身障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