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地方制度法第 55 條規定,直轄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所屬一級機關首長中,下列那些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得由市長直接任免之?
(A)政風、勞工、交通
(B)主計、警察、法制
(C)人事、文化、新聞
(D)民政、財政、法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4815
統計:A(14),B(51),C(25),D(39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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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準備中】評論
地制55直轄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