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n-yu Tseng】評論
為使處於經濟、文化、身心、族群及區域性等不利條件之幼兒接受均等、優質的教育機會,教育部協調各縣巿政府將身心障礙幼童、低收入戶幼童、中低收入家庭幼童、原住民族幼童、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等5種身分之幼兒列為優先就讀公立幼稚園之對象,確保弱勢幼兒之就學機會。
【❤ 再試一次.....】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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