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有關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得從事證券信用交易
(B)約定條款應載明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名稱,若委託人要求,再載明計價幣別及存續期間
(C)個別信託受益權由信託業以記帳方式登載
(D)因運用所生之收益及損失,均歸屬於該帳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6316
統計:A(4),B(10),C(3),D(2),E(0)

用户評論

JChou】評論

(A) 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9條信託業辦理非專業投資人得委託投資之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以具有次級交易市場之投資標的為原則,並應遵守下列規定:一、除已獲准上市、上櫃而正辦理承銷中之股票外,不得投資未上市、未    上櫃公司股票。二、不得辦理放款或提供擔保。三、不得從事證券信用交易。...(以下略)(B) 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11條信託業於辦理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前,除先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與委託人簽訂信託契約外,並應就各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分別訂立約定條款,約定條款中並應載明:一、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名稱、計價幣別及存續期間。...(以下略)應載明,而非應委託人要求再載明。(C) 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