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1.顧客到郵局交寄實價為1,800 元、代收貨價2,000 元之掛號報值包裹1 件,重量為3 公斤、外箱尺寸長寬高三者合計90 公分,交寄時申報價值1,000 元,以重量計費,郵資80 元,另加付代收貨價費30 元及報值費4 元。該代收貨價報值包裹於處理過程全部遺失,請問顧客可向郵局請求領回多少元?
(A)1,110 元‚
(B)1,910 元ƒ
(C)1,914 元„
(D)2,11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05577
統計:A(2720),B(247),C(134),D(187),E(0)

用户評論

【用戶】劉蕙君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代收貨價2,000 元是要跟收件人拿的錢代收貨價費30 元才是寄件人繳的錢不要被誤導了

【用戶】stacywu7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交寄時申報價值1,000 元 + 郵資80 元 + 代收貨價費30 元 = 1,110元 (報值費4元不退回)

【用戶】醉心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二百十四條保價郵件、報值或掛號包裹全部喪失應予補償者,於給與補償金時,並退還其郵資。但保價費、報值費,除已內含於郵資者外,不予退還。 代收貨價郵件全部喪失應予補償者,並退還其代收貨款費。

【用戶】熊熊火焰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保價郵件、報值或掛號包裹全部喪:補償金+郵資(保價`報值費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