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6 王小明遺失護照,向警察機關報案 24 小時內尋獲,其應如何處理?
(A)立即向原申報警察機關申請撤回
(B)仍視為遺失,如需出、入國應依規定申請補發護照
(C)不用處理,尋獲之護照繼續使用
(D)立即向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申報尋獲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6071
統計:A(15),B(69),C(1),D(19),E(0)

用户評論

紅丹尼】評論

自100年5月22日起,護照經申報遺失後尋獲者,該護照仍視為遺失,不得申請撤案,亦不得再使用。惟倘持前項護照申請補發者,得依原護照所餘效期補發,如所餘效期不足5年,則發給5年效期之護照,但未滿14歲、接近役齡及役男原護照所餘效期不足3年,則發給3年效期之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