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萱】評論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6060803316權利主體︰指有權行使某一權利內容的人。法律上用「主體」二字,通常指「人」。權利客體︰指當權利主體行使某一權利內容時,該權利內容發生的存在對象。「客體」二字,通常指「物」。「直接支配權利客體之權利,稱為支配權」。就支配權而言,有權行使支配內容的人,稱為支配權的「權利主體」。而當行使支配權時,當然要有一個對象受支配,該對象即為「權利客體」。例︰甲有一個蘋果,甲=權利主體;蘋果=權利客體。而「權利內容」指甲想要這個蘋果如何被支配。例如︰自已吃、賣或贈與他人。
【不倒自學者】評論
我想到國外有人把財產留給寵物......
【greeeeen】評論
那D選項算錯的嗎?依題示並不能確定甲無配偶,還請好心人幫忙釐清~
【豪豪】評論
依提示無法得知其他相關分遺產人的話,那理當因題目屬賦予的為基準 題目只提到繼承可能為 (乙 或 丙)而乙並不是'權利主體',故丙可得甲之所有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