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當代政治哲學家 I. Berlin 所謂的「積極自由」(positive freedom)與「消極自由」(negative freedom)其意義分別為何?這種論述對於教育工作者又有何啟發?(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6294
統計:A(4519),B(646),C(234),D(70),E(0)

用户評論

Wendy Chiu】評論

按民法第1050 條:「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豋記」。故於兩願離婚的情況下,仍需符合下列要件:    1. 書面。  2. 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3. 向戶政機關登記離婚。

David Y. Chen】評論

怎麼結 怎麼離

simonlinhhh】評論

都已"兩願" 還需法院?

豆豆】評論

眼瞎 忽略兩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