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粘永琦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中標法第16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規定者,應優先適用。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第18條(從新從優原則)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
【用戶】Mui Che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