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A 股份有限公司有董事甲、乙、丙、丁、戊五人,其中董事乙長年旅居國外,居住國內之董事丙因病住院,董事長甲擬召開董事會討論借款給 A 公司轉投資之 B 公司 10 億,以協助其擴建新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該借款事宜專屬於董事會之權限
(B)該董事會召集時應通知監察人
(C)董事乙得以視訊會議參與董事會
(D)董事丙得以書面委託其配偶己出席董事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5385
統計:A(19),B(14),C(10),D(67),E(0)

用户評論

【用戶】97141346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202條(董事會職權)  公司業務之執行,除本法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之事項外,均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第205條(董事之代理)  董事會開會時,董事應親自出席。但公司章程訂定得由其他董事代理者,不在此限。   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董事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時,應於每次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   前項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董事居住國外者,得以書面委託居住國內之其他股東,經常代理出席董事會。   前項代理,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變更時,亦同。

【用戶】zzzxcv

【年級】

【評論內容】想請教,我知道D一定錯,但A依13條一項3款不是應該由股東會特別決議嗎?感謝版上大神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