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內政部移民署執行查察非法入出國職務之人員,如使用武器致人受傷時,準用下列何者之規定賠(補)償?
(A)警械使用條例
(B)國家賠償法
(C)内政部人出國及移民署戒具武器之種類規格及使用辦法
(D)警察職權行使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TheFro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72條第4項第一項所定人員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其補償及賠償,準用警械使用條例(A)第十一條規定,由移民署支付;其係出於故意者,該署得對之求償。